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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莫西林能與泰樂菌素、替米考星一起使用嗎?
閱讀次數:1348 發布時間:2024年06月24日
在養豬生產及豬病治療當中,針對呼吸系統疾病的治療醫案中,把復方阿莫西林、阿莫西林、頭孢噻呋、頭孢喹肟能和泰樂菌素、替米考星等一起聯合、配伍使用的人,可以說是大有人在。那么對此是否科學和合理?可謂是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。
那么,阿莫西林、頭孢喹肟和泰樂菌素、替米考星聯合配伍開具處方,是否真的合理呢?
接下來,我們就從抗菌素的分類和聯合用藥原則來剖析,以期給廣大一線臨床治療獸醫,以參考和交流。
→抗菌素分類
依據藥物的作用性質,可以把抗菌素分為以下四類。
①繁殖期殺菌劑:比如說,青霉素類、頭孢菌素類、氟喹諾酮類等;
②靜止期殺菌劑:比如說,氨糖苷類、多粘菌素類;
③速效抑菌劑:比如說,林可胺類、四環素類、酰胺醇類、大環內脂類等;
④慢效抑菌劑:比如說,磺胺類。
→復配的分析
上述抗菌素之間進行聯合應用后,其作用結果有這幾種情況:協同、累加、無關或拮抗作用。
據研究、統計報道說,兩種抗菌藥物之間聯合應用時,約有25%會發生協同作用;約有60%——70%,則表現為無關或累加作用(大多數為無關作用);而發生拮抗作用的情況,僅僅占統計概率的5%——10%。
→概括性總結
繁殖期殺菌劑與靜止殺菌劑,聯用后獲得協同作用的機會會增多;快效抑菌劑與繁殖期殺菌劑聯合后,可產生拮抗作用;快效抑菌劑之間聯合應用時,則一般會產生累加作用;快效抑菌劑與慢效抑菌劑聯用,也產生累加作用。
而靜止期殺菌劑與快效抑菌劑聯用,可產生協同和累加作用;繁殖期殺菌劑與慢效抑菌劑聯用,則呈無關作用;繁殖期、靜止期殺菌劑、快速抑菌劑聯合應用,常發生協同和累加作用。
→聯用后結果
根據以上抗菌素聯合應用的原則,不同類藥物之間兩兩復配后的相互作用結果如下。
①+②=協同,即作用加強;
①+③=拮抗,即效果降低;
②+④=協同或無關;
③+④=累加,即作用互補;
③+④=累加或無關;
②+③=累加或協同。
因此,根據以上兩兩聯合用藥原則,把阿莫西林、頭孢喹肟和泰樂菌素、替米考星一起兩兩聯合配伍使用,屬于“①+③=拮抗”組合,這種兩兩一起配伍給藥使用,會降低處方給藥的治療效果,因此不能聯合應用。
→需聯用指征
1、病原菌尚未確診的嚴重感染;
2、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;
3、需氧菌及厭氧菌的混合感染;
4、兩種和兩種以上的復合病原菌感染;
5、多重耐藥病原菌感染;
6、需長療程治療,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。比如說,某些真菌病,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長特點的菌群,需要應用不同抗菌機制的藥物聯合使用,如結核和非結核分枝桿菌。
7、毒性較大的抗菌藥物,聯合用藥時劑量可適當減少,但需有臨床資料證明其同樣有效。
→聯用的數量
聯合用藥時,宜選用具有協同或相加作用的藥物聯合;比如說,青霉素類、頭孢菌素類,或其他β-內酰胺類與氨基糖苷類藥物間的聯合。聯合用藥的數量:通常采用兩種藥物的聯合,三種及三種以上藥物間的聯合,僅僅適用于個別情況,如較為嚴重性感染的治療。
頭孢菌素類是豬場使用非常廣泛的一種抗生素,不同的頭孢菌素抗菌特點差異較大,豬場因為對這塊缺乏認識,導致頭孢菌素使用不合理。不僅大大增加了豬場藥物成本,而且錯過了預防和治療最佳時機,給豬場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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